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宣城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907,电话:0563-3022772,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坚持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坚持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全局围绕提升养老服务、贴近民生生活、强化兜底保障、社会组织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基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立足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对需公开的信息按照组配栏目进行分类、分栏目更新公布,规范公开我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精准脱贫、行政权力运行等24个一级目录,35个二级目录,44个三级目录。2020年,在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1022条。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认真梳理所承担的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加强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实行“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原则,对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条件的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纳入,并每月按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中的内容进行细化、公示。2020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378条。
三是做好舆情收集与回应。我局高度重视舆情应对工作,根据班子成员调整,及时调整了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引导应对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涉及婚姻、低保、特困供养、养老等民政各项工作舆情信息进行认真排查,及时获取预警信息,一旦发现负面舆情,在第一时间上报至舆情应对小组,舆情应对小组根据舆情内容制定具体应对措施,及时进行线上或线下的答复。2020年,我局共参加百姓热线节目2次,参加市长热线接听2次,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其中,局主要负责同志10月22日受邀参加上海市民政局召集的异地养老座谈会并发言。全年共受理舆论信息中,办理网站“互动交流”19起,12345“市长热线”42起,其他媒体回复15起。对于民政工作领域涉及人民群众关切之事、利益之事,均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工作流程和客观事实进行回复、答疑,正面引导舆论。
四是做好“六稳”“六保”信息公开。设立“六稳”“六保”工作专项落实——“保基本民生”栏目,积极公开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将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统一提高至640元/月·人,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全面统筹,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1140元/月·人和850元/月·人,并同步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特别是2020年3月至6月,阶段性扩大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并将每月补贴标准提高1倍,不断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为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贡献民政力量。
五是加强民政政策解读。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共发布政策解读19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高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为民政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布信息流程图、公开申请表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2020年度,我局通过网站互动交流平台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组织保障有力。我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成员,明确我局内部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具体科室。二是督促职责履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20工作全年计划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科室并认真组织实施,各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全年党组会、领导小组会议等多次研究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出相应调整,对公开的信息做到分类、分栏目发布,明确发布内容、公开时限和发布格式,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新建栏目1个。二是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我局积极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针对群众关注热点话题,及时发布权威回答、发布与民生相关的政策法规及解读、重大会议及活动等内容。2020年度共发布微信信息440条,微信关注量达1190人。发布微博信息312条,关注人数1118人。
(五)监督保障。一是制度保障。2020年度共完善和修订《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宣传报道工作管理规定》等信息公开制度共11项,并严格遵照执行,从根本上确保信息高质量公开。二是做好整改工作。2020年,市民政局始终认真对待市政府网站互查、整改工作,及时报送宣城市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整改反馈清单,并将整改内容及时公布在信息公开网。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我局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新条例的培训学习,还通过局机关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组织内设科室和直属机构学习新条例。局分管领导要求,要以新条例的学习为契机,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3 | 减 | 3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61.37万元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没有收到有关公民、法人或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 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还不透彻,文字解读质量还需提升,解读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规范公开各项工作,做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持续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出新招、出实招、出硬招,积极关注社会热点,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突出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相关制度设计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同时,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群众反映的新热点,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地补充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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