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宣城市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宣城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0:33 来源:宣城市民政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电话:0563-3022772,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386,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全年发布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117条;社会组织领域34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32条;养老服务热点回应类信息18条。一是做好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根据市直单位主动公开基础目录规范,及时调整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做好栏目数据迁移、优化工作。二是做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根据民政实际工作,系统梳理形成本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事项清单、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网络集中公示,并及时在相应栏目做到集中公开。三是优化政策公开。统一政策文件格式规范和信息来源,推动政策文件集中、规范发布。四是拓展政策解读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2025年除文字解读外,发布2025年宣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图解。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宣城市民政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内容属于可以公开范畴,已按照申请人要求将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及时答复。全年无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要求落实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的通知》要求,依据民政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市民政局信息发布三审表,信息发布严把稿件政治关、质量关、保密关,严禁稿件抄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栏目更新与运维管理。2025年微信公众号推送610条,订阅用户5685,较去年提高24%举办“我们的十四五·奋进的新宣城”——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共1场,全面介绍了十四五期间全市民政工作情况。参加“百姓热线”节目1场,详细介绍了我市推进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并对现场提出的社会救助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五)监督保障:发布宣城市民政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按月自查,按月整改,做到各栏目及时更新。参加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现场听取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指标体系的讲解。2025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公开少,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2025年度暂未开展,无更新二是视频、动漫形式的政策解读缺乏。

下一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审慎公开”原则,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二是拓展政策解读形式。学习优秀政策解读案例,与专业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共同策划内容扎实、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面落实2025年度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一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配置信息,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做好2025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栏目查漏补缺工作。二是有效防范信息公开风险。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原则不动摇;定期清理说明类信息、失效信息,提升信息质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