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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506-00051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宣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7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506-00051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宣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7
关于开展2025年宣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 18:42 来源:宣城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5〕7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产品范围

具体补贴产品类别执行《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详见附件1),补贴产品品种与商务领域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贴产品不重复。

二、补贴标准

消费者购买清单内产品,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给予补贴,单个产品类别最高补贴2000元,每位消费者合计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0元。已享受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的,2025年购买上述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交易行为地和产品收货地址均应在安徽省内。

三、补贴方式

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安徽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服务平台(或与2025年安徽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的其他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到参与商户购买清单内补贴产品,于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立减补贴。

四、参与商户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清单内适老化改造产品销售。线下大卖场管理公司(如有上级法人企业,须经其同意)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与商户相关经营行为负责。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能够提供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4.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指定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5.参与补贴商品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商户同步填写适老化改造商品清单,清单商品同商务领域国债支持的以旧换新产品不得重复。市级汇总县(市、区)民政部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社会工作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审核完成的商户报备商品清单,生成全市商品库,供所有商户使用。

6.在经营场所(或网页)显著位置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公开承诺做到不“先涨价后打折”。

7.参与商户应做到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捆绑、搭售,不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商户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

8.商户要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9.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五、参与商户申报材料

1.宣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参与商户报名汇总表(附件2);

2.宣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商品清单(附件3)[另需提供商户,县(市、区)民政部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社会工作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在封面、尾页、骑缝盖章纸质版一份];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从信用中国(安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5.宣城市内的实体门店门头和内景照片各1张;

6.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通过此账户收取销售款项;

7.2024年度或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月度财务报表;

8.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界面截图等佐证材料;

9.具备完善的居家适老化产品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与物流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等证明材料;

10.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签字盖章的参与商户承诺函(附件4)。

所有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需盖企业公章和整体材料骑缝章。

六、参与商户申报流程

为提高申报审核效率,减少商户纸质材料提交,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商户报名端网址:https://mzjyl.huijiangfang.com

县级管理端网:https://mzjyl.huijiangfang.com/workgroup/

1.商户自主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县级民政主管部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社会工作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社会发展局)申请线上报名账号并在商户端提交相关资料;

2.各县级民政主管部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社会工作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社会发展局)会同相关部门在管理端对商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初审通过的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天);

3.公示无异议后,原则上每月15—17日各县级民政部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社会工作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将上述材料通过线上平台提交至市级,并将推荐函、联审及公示材料纸质盖章版同步报送至市民政局(不在报名时间范围或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4.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商户资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复审通过后报省民政厅并同时提供2025年安徽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服务平台,由2025年安徽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服务平台对接商户做好入驻工作。

七、商户管理和相关义务

按照参与商户“谁推荐、谁监管”的原则,各地对辖区内商户规范开展商户报名、资金审核、日常监管等工作。每个商户当年度原则上仅允许报名一次,已作为门店参加其总部在异地报名的,不得在我市重复报名参与。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补贴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在活动期间规范使用统一标识并同步开展宣传和相应促消费活动,并按照民政部门要求报送相关促消费活动材料。商品开票价格仅为该件实物商品的实际交易价格,不得搭售其他商品,不得包含服务费、安装费、辅材费等。

参与商户如果自愿退出,应向县级民政部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社会工作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社会发展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民政部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社会工作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审核、市级民政部门同意后终止参与资格,并清算补贴资金。参与商户如在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补贴资金申请和拨付

参与商户根据上月销售规模和垫付资金情况,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县级民政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补贴资金信息进行初审后,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核;市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资金拨付。

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简化资金核销流程,缩短兑付周期。可采取提前预拨部分资金、滚动兑付资金等方式,减轻商户垫资压力。预拨资金时,应以商户在2025年安徽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服务平台上传的完整交易数据所对应的垫付资金为依据。

政策实施期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民政(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社会工作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部门应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清算情况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九、有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加强统筹推进,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补贴资金原则上在中央资金额度(含地方配套资金)内使用,若有超出部分,则由属地县级(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资金支持,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接续政策,确保平稳有序过渡。县级财政部门应保障政策实施期间第三方审核、抽查等服务所需资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涉及内部民政、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税务部门事项自行统筹安排。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发改、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和政策实施环境。对不履行相关承诺、服务问题突出的要第一时间采取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公开通报等措施进行处置,并上报市级暂停或取消参与资格、及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对接,避免发生参与商品重复补贴的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居家适老化产品“焕新”补贴政策宣贯执行,做好辖区内参与商户的培训和政策解读,商户必须经过培训、充分熟悉活动有关规则的方可上线。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适老化改造产品展示中心,帮助老年人选择适配的适老化改造产品。各县市区要设立消费品以旧换新业务咨询热线、市场监管部门要设立消费者举报投诉热线,做好公众诉求回应,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视情调整相关政策。

 

附件:1.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

2.宣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参与商户汇总表;

3.宣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商品清单;

4.参与商户承诺函。

 

 

 

 

宣城市民政局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商务局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2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