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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404-00085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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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7
宣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4-04-07 11:38 来源:宣城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执法主体

1.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宣城市民政局。

2.办公地址: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

3.联系方式:0563-3022772。

二、执法权限和依据

(一)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慈善组织进行登记及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4.基金会管理条例

5.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6.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7.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8.志愿服务条例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负责对社会救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依法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依法对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五)对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六)依法对殡葬行为进行检查,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殡葬管理条例

2.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七)负责行政区划工作,依法对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管理、运行进行监督。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八)依法对彩票代销者及代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彩票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执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二)以事实为基础,处罚内容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公正、公开、及时实施;

(四)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四、监督途径

行政执法监督电话:0563-3022772。

地址: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