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民政局>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405-0007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22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405-0007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22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2 10:44 来源:宣城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施立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养老、打造宣城样板的建议》(第35号建议)已收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养老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宣城市常住人口约为250万,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约为56万,占比22.39%,65岁以上人数约为47万,占比18.71%。2023年我市新增老年助餐118个,其中,农村助餐点83个全年有74.3万人次享受助餐服务。全市8.9万人享受高龄津贴,1.93万人享受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开展了2个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市、区)创建,1个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二、关于“政府相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养老院(敬老院)”的建议

一是加大对敬老院的财政支持力度。2024年3月,宣城市印发《宣城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47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将“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纳入民生实事,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省级财政奖补后不足部分,以县(市、区)财政支出为主,推动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同时,将敬老院运营管理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绩效显著、经验突出的地区,在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上适当倾斜支持。

二是持续推进敬老院“公建民营”。推进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列入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目前,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泾县东方医院充分发挥自身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的优势,先后承接了泾县泾川镇、云岭镇、黄村镇、桃花潭镇、琴溪镇、丁家桥镇共6所乡镇敬老院的运营,实现医疗资源与机构养老的进一步融合。绩溪县完成10所敬老院清产核资工作和敬老院撤并人员安置等前期工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公建民营”经营权外包项目招投标方案,已于5挂网招投标。郎溪县2022年、2023年完成十字镇、毕桥镇、飞鲤镇、涛城镇4家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

三是有效推进互助养老幸福大院我市积极依托村级养老服务站改扩建、康养试点村建设等项目渠道,选择条件成熟的村居,通过村居主办、群众参与、政府补助的模式,对农村闲置的校舍、公共设施、厂房等设施进行改造,积极开展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建设。目前,广德市已建农村幸福大院6共有房间84个,已入住各类困难老年人55人,进一步探索适应农村现状的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模式,打造规模化的农村养老综合体。

三、关于“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的建议

我市大力开展尊老爱老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倡议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做好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慰问及探访关爱,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其中,广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情暖重阳,关爱常在”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活动。开展老年智慧出行志愿服务行动,有效发动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开展面向辖区老年人的志愿帮扶和智能手机使用培训。广泛宣传《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涉老法律法规。加大老年人反诈知识宣传力度,重点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组织参加“九九重阳”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举办老年人健身交流、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助餐点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

四、关于“深度探索农村老人养老机统筹制度”的建议

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模式,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执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更好的保障参保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集体补助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个筹资渠道之一,而集体补助长期以来都是三个渠道中的短板弱项,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近年来,国家和省也在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地区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居民参保缴费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填补全省集体经济补助居民参保缴费空白,健全多元化筹集机制,借鉴周边省份经验做法,按照“村级自愿、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选择集体经济实力强、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基础好的村集体,先行先试,加大“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政策宣传,切实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敬老院资金投入,不断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敬老月”相关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让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贾婷姝

联系电话:0563-2719002

 

宣城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