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宣城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重点任务要求,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省民政法治和标准化工作培训会在我市举办,我局法治建设全面工作在会上作经验交流。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建设推进更加有力。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局党组发挥示范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法治思想读本,并认真开展交流研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开展法治建设能力培训,依托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在线学法考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周一集中学习和培训必训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列入民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听取并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带头学法用法,带领班子成员、干部职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固定学习日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法律知识,带头参加机关集中学法月考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网络在线学法考法等,局机关参学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带头上了题为《以〈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例,浅谈如何用法治力量助推宣城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月29日到联点共建社区开展“六一”慰问暨未保宣传进社区活动,推动民政法律法规宣传落细落实。三是强化法治建设统筹谋划。年初制定2023年度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梳理出7个方面、17大项、42小项工作,结合民政业务细化目标和工作举措。制定出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分工,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依法履职能力更加坚实。一是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市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有序推进“婚育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改革,逐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实现“市内通办”“跨省通办”。做好涉外婚姻登记业务承办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24年1月份起开放办理窗口。二是加强民政重点领域监管治理。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强化与城管、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切实强化风险管控,消除日常安全隐患。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全过程监管,抓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换届管理和抽查审计,先后取缔、劝散5家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152.37万元会费,惠及700多家会员单位,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常态化落实公平竞争自我审查职责,有序组织开展存量清理、增量审查,没有存在涉及妨碍公平竞争的内容。四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配合市司法局举办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年创建工作现场会暨村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培训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核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自治组织名称核查和整改,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五是提升民政标准化建设水平。积极申报民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2023年申报省地方标准3项、市地方标准2项,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参与起草的省地方标准《物业+养老服务工作规范》、主持的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口服药品使用管理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医疗巡诊服务规范》通过专家评审。提升民政标准试点工作质量,市社会福利中心申报的“安徽宣城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获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2023年末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52%;“宣城禾康智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宁国市福寿苑老年公寓有限公司申报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一是强化民政重点领域制度供给。《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联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开展《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等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局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逐步走向规范化。对代拟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废止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11件,废止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9件。三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2023年度宣城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宣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原名《宣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制定出台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等制度要求。四是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意见。对局1名公职律师开展年度检查考核。
(四)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示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和行政执法结果,并在宣城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定期公示社会组织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抓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日常维护,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示制度,及时报送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实施“轻违免罚”制度,联合市司法局梳理出民政领域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6项,编制形成并公布《宣城市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2023年度我局无行政处罚案件。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托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不少于60学时,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举办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邀请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耿刚,重点围绕行政处罚法进行讲解,提高社会组织管理依法行政能力。认真组织实施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三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纳入评查案卷57件。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我局无公共政策未兑现、行政协议未履行情况。
(五)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更加有效。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本年度无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民政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民政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依法依规完善并公布2023年度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梳理各类行政事项81项。三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局共收到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9件、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和意见建议18件。我局均按时保质办理,主办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代表满意率均为100%。
(六)矛盾纠纷化解更加高效。落实党组议访、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开展领导干部“周一开门接访日”活动,更加规范高效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市本级收到或转办信访事项20件次,全系统收到省信访信息化综合平台信访事项123件次,同比分别下降60%、28.9%,信访总量整体呈现下降态势。高度关注“市长热线”交办事项、“政民互动”网上咨询投诉以及网站论坛动态,对涉及民政事项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全年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七)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一是抓好内部学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国家级试点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机关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制度,运用周一固定学习日、机关集中学法月等载体和形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与江苏安汇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因委托合同纠纷案。依托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加强教育培训,局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分别超40学时、60学时。二是贴近群众普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儿童节前后联合28家市区两级未保委成员单位开展“奋进新征程 同心护未来”未保宣传月主题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页等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市未保中心积极开展未保法宣讲进校园,并结合宣讲活动普及防溺水、心理健康知识等,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赴联系点侯村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新修订版)》《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赴宣州区婚姻登记处开展普法活动,联合市妇联开展“三八维权月・送法进万家”未保法宣传活动等等。三是创新平台载体。将传统宣传橱窗升级为机关“文化墙”法治有声图书馆,干部职工、办事群众通过扫二维码即可收听《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以及《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原文或解读。充分运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推送《慈善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推动普法宣传上线、上网、上屏。积极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文化作品研发与创作,以儿童福利政策为主题制作宣传视频,丰富拓展宣城未成年人保护标识和“宣小未”“宣小来”品牌人物形象内涵。积极申报“宣法扬德 护民兴城”法治文化作品,“未保小课堂”之家庭监护责任宣传视频获动漫类优秀奖。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民政领域立法工作相对滞后,政策法规创制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法治力量配备还比较薄弱等等,需要逐项研究,逐一破题,不断提升。
三、2024年主要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法治建设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的运行机制相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业务和各环节。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中心工作积极谋划工作,制定法治民政建设、法治宣传工作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落实工作保障。
(二)抓好机关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旁听庭审等制度,利用周一固定学习日、机关集中学法月等形式,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民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开展优质服务,提高依法行政质量;规范服务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效率。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信息公开,推进民政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推行文明公正执法。
(四)抓好民政标准化建设。加大核心、通用、基础标准研制力度,形成支撑民政工作规范运行的核心标准体系。积极申报2024年度民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宣城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