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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304-00066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城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304-00066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城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宣城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16:34 来源:宣城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宣城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含2021年提前下达2022年度资金)预算26242.5万元。已使用26085.6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4%。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2〕582号)分解下达我市绩效指标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低保救助人数应保尽保。二是临时救助应救尽救。三是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应救尽救。四是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90%。五是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护范围率≥85%。六是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临时救助水平不低于上年。项目资金分配根据指标下达文件要求,按规定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分解下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我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0902.42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242.5万元,占资金总投入43.09%;地方资金34643.8638万元,占资金总投入56.88%;其他资金16.06万元,占资金总投入0.03%。

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度投入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60902.4238万元已全部到位。

3.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已使用60274.083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8.97%。其中中央资金已使用26085.6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4%;地方资金已使用34172.353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8.64%;其他资金已使用16.0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分配根据指标下达文件要求,按规定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

2.资金下达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及直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分配下达后,各项资金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每月及时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未出现违规支付资金的问题。

4.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安排和拨付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擅自调整的问题。

5.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资金支付严格按照项目立项的范围进行实施,资金执行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预算绩效管理符合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资金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分析。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严格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8.其他资金管理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要求,根据实际需求和资金使用方向,通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相关资金与中央转移支付同步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专项资金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内控管理,监督资金使用环节。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实施预算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项目管理、项目运行,以及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宣城市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各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一是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适时调整特困供养保障标准。三是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四是持续做好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加大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寻亲服务工作、持续开展专项主动救助及常态化救助工作、做好返乡受助人员源头治理工作。五是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一是坚持低保动态管理,2022年全市新增低保对象3269人,退出低保对象6898人次,截至2022年底全市低保救助保障人数66544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实行“遇困即扶、应救尽救”,2022年底全市临时救助3364人次。三是2022年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救助人次1059人次,通过站外救助495人次、站内救助564人次。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达到100%;四是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680人,全部纳入保障,保障范围率100%。五是农村留守儿童2598人、困境儿童6593人,全部纳入监护范围,监护范围率100%。  

质量指标: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从2022年7月起,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720元/月.人和705元/月.人,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1210元/月.人和917元/月.人;二是临时救助水平不低于上年;三是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县(市、区)达到100%;四是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为100%。

时效指标:一是资金及时下达;二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率为100%;三是受助人员救助情况当日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率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一是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二是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返;三是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达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宣城市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经自评,宣城市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022年度绩效目标已全部达标,自评结果为优,将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对绩效评价情况予以公开。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六、附件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