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皖民办字〔2021〕44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宣城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治理创新为重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起草过程
2021年8月11日,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皖民办字〔2021〕44号),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宣城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并与9月中下旬,一是征求市直相关单位修改意见,二是征求各县市区修改意见。经过反馈意见修改后,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宣城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四、目标任务
2021年,各县(市、区)普遍开展社工站建设试点,试点乡镇(街道)占比达到10%以上。2022年,全市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成社工站。2023年,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基本覆盖。2024-2025年,不断延伸服务触角,由乡镇(街道)向村(社区)逐步拓展。
五、主要内容
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县(市、区)要以社工站为平台,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慈善等领域,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社工服务,避免单纯承担事务性工作,探索构建兼顾韧性和温度的多维民政服务模式。
六、创新举措
社工站站长由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兼任,村(社区)社工服务站点负责人由村(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的两委委员兼任,鼓励县(市、区)设立社工站指导中心。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各地大胆探索、担当尽责。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供给、社会力量承担的民政服务项目,打破民政服务事项逐项分别采购模式,全面整合由乡镇(街道)社工站承接,每个社工站每年至少开展2个社工服务项目。
七、保障措施
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对各地社工站和社工队伍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相关工作考核。构建“市级督导—县级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站”三级网络,强化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督导和评估,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切实加强项目执行绩效监督,对于目标偏离的项目应当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要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项目补助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主要名词解释
社会工作服务站:简称社工站,是一个纵向统筹、横向链接的综合性、协调性、枢纽型平台和民生服务站,集政社合作、资源整合、专业服务于一体,聚焦于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人群,既关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等传统“小慈善”和民生兜底服务,又关注矫治帮教、应急处置、社会融入等新型专业服务。
九、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根据上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标准、指引,开展星级社工站点评选活动。
十、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宣城市民政局
解读人:李承斌
联系电话:0563-303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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