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申报部门:市民政局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张毅 2719022、13605630103
规范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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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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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的必要性(宗旨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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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制,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制度,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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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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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皖政发〔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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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调整对象、解决的主要问题及确立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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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二、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三、加强登记备案监管。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五、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六、加强资金安全监管。七、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八、加强应急处置应对。九、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十一、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十二、推行“互联网+监管”。
十三、推进服务标准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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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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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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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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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起草的,由牵头单位填报,其他单位在“备注”栏注明;2.一件一表,即每个项目填报一张表;3.申报部门为起草部门的,需填拟提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