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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799/201609-00053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启动救灾应急预案三级响应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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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启动救灾应急预案三级响应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15
宣城市启动救灾应急预案三级响应
发布时间:2017-02-15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6月30日宣城市遭受强降雨袭击,旌德县、绩溪县、泾县部分乡镇12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暴雨造成多地水位迅速上升,发生山洪暴发、塌方等灾害,灾情严重。鉴于当前灾情实际,宣城市民政局从7月1日19时起启动《宣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III级响应。  

通知要求,一要切实加强救灾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救灾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规定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确保灾害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二要超前防范,及时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凡是经过排查住所存在安全隐患的群众,一律限时妥善安排转移,不得延误。要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确保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三要做好救灾准备工作,确保救灾应急物资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库点,要切实做好紧急调度救灾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灾害发生,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储备物资能迅速安全运抵受灾地区,及时保证受灾群众急需。四要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到人,做精做细,确保防灾救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