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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儿童福利院“开门办院”服务收费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9 08:46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规范市儿童福利院“开门办院”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经宣城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报市民政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儿童照护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核心收费标准

1. 中度失能儿童:2327元/人/月

2. 重度失能儿童:2992元/人/月

二、收费明细构成

本次收费标准统一由4个项目构成,具体明细如下:

1. 床位费:统一核定为300元/人/月,用于儿童住宿床位及配套设施使用;

2. 伙食费:统一核定为750元/人/月,用于儿童日常三餐及两点;

3. 护理费:依据儿童能力等级评估结果分级收取,具体标准为:

- 中度失能:1200元/人/月

- 重度失能:1865元/人/月

4. 其他费用:统一核定为77元/人/月,用于覆盖儿童日常水电公摊、零星生活用品采购等运营开支。

三、收费标准表

儿童照护服务收费标准表

能力等级

床位费(元/人/月)

伙食费(元/人/月)

护理费(元/人/月)

其他费用费(元/人/月)

月合计收费(元/人/月)

中度失能

¥300.00

¥750.00

¥1,200.00

¥77.00

¥2,327.00

重度失能

¥300.00

¥750.00

¥1,865.00

¥77.00

¥2,992.00



宣城市儿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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