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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民政局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4-01 08:48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序号 检查领域 检查任务名称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频次 检查比例
1 养老机构 对养老机构行业联合检查 牵头部门 民政 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养老机构 现场检查 2026-9,每年一次 100%
联合单位1 住房和城乡建设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联合单位2 市场监管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餐饮操作规范落实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联合单位3 消防救援 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殡葬 对公墓开展联合检查 牵头部门 民政 殡葬领域综合检查 《殡葬管理条例》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公墓 现场检查 2026-12,每年一次 100%
联合单位1 自然资源和规划 土地规划、用地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联合单位2 市场监管 价格行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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