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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民政局:用心用情做好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26 15:51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收养登记工作,绩溪县民政局积极践行“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儿童利益优先的目标原则,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质效,不断促进收养登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多举措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县民政局通过网络、报刊、电子屏等宣传媒介,在社区、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民法典<收养篇>》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有效宣传,增强群众依法收养意识,为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构建收养评估服务规范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和省民政厅《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县民政局成立收养评估小组,不断夯实收养业务理论基础,强化“有抚养教育保护被收养儿童的能力才能收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收养”“有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才能收养”的认识,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

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查—评估—登记的程序办理。接到收养人申请后,依法逐项审查收养人的年龄婚姻生育子女状况、抚养能力、身体健康证明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初审通过的由评估小组通过面谈、查阅资料和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收养能力评估,评估合格的收养申请人和被收养人开展不少于30日的收养融合;融合期满评估符合收养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实行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收养档案,所有的收养档案实行一案一卷,为每名收养对象建立完善的纸质档案,并不断完善收养登记台账,进行电子存档。同时,做好档案保密工作,为收养和送养人保守秘密,维护好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24年以来,绩溪县民政局收养评估小组共通过入户走访、面谈、音(视)频连线等方式开展评估调查工作,为3户家庭成功办理了收养登记。

下一步,绩溪县民政局将继续强化法治、规范操作,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开展收养政策宣传、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让被收养的儿童在新家庭中得到更优质的抚养、教育和关爱,进一步完善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徐翊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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