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宣城市民政局积极采取系列措施,从行业规范、监督检查、信息公开、服务能力等多方面入手,着力推进慈善组织规范发展,不断提升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服务能力。
坚持行业规范培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力做好登记工作,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流程,做好登记把关,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的登记和认定工作。
加强实地监督检查。在全市开展慈善组织实地督查,重点对慈善组织的内部机制、运行管理、项目实施、善款使用等方面开展集中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反馈,建立清单台账,实现清单化闭环式源头解决问题。2025年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市慈善组织开展监督评估,通过社会力量不断加强慈善组织监管力度。
推进信息公开管理。推动慈善组织信息网上公开。根据《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对已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进行规范指导,督促提醒慈善组织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完整、及时。特别是对捐赠接收、项目运作、善款使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确保公开透明,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公正严明。
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参加全省慈善组织人才队伍培训计划,选送一名市本级基金会负责同志参加安徽省民政厅慈善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选派三名市县慈善组织负责人参加全省慈善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县市区慈善总(协)会负责同志参加“安徽慈善大讲堂”,不断提升全市慈善工作者综合素质。(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