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宣城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10:05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现对宣城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宣城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价:人民币9万元;

3.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对宣城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三级测评。依据等级保护的相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实施本次安全测评工作。合同签订60日内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监督检查。

4.服务要求:

(1)定级备案

协助采购方的信息系统在网安部门完成定级备案工作,交付定级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备案表等内容,并取得相应系统的备案证书。

(2)等级保护测评

工作内容:依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20)等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28449-2018)为基础,内容包括:①安全技术测评: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主机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②安全管理测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③形成差距分析报告:依据测评结果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20),结合ISO/IEC 27001、ISO/IEC 20000和ITIL等行业最佳实践,从信息系统是否具备标准所要求的安全保护设施。安全设施的策略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安全策略是否达到保护的效果三个方面开展差距测评工作。全面的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安全管理中的所有指标逐项对信息系统中相关的资产进行检查。对各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现状分析,形成相应的差距分析报告。④整改建议: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测评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要求提出安全整改报告,并协助用户完成信息系统整改计划,整改建议科学、合理,并承诺及时跟进协助整改。⑤编制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协助招标方制订和完善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安全基础管理水平。⑥编制测评报告:完成上述工作后,投标人最后出具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3)项目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具备及时响应能力,合同签订后根据询价人安排的日期时间进行测评,出具整改报告协助完成系统建设整改及完成整体项目。承诺对获得的询价人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同时,在合同签订一年时间内,常态化协助采购单位对宣城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进行维护。

5.付款方式:完成备案、定级、测评报告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三)信誉要求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四)特定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和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三、报价及成交

1.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表:报价须进行人民币报价,必须是唯一报价,且须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括人员、税费、运杂、服务等全部费用;(2)项目团队人员及具体实施方案;(3)企业资质及荣誉;(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3.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根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采购方以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单位;如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将对供应商进行二次询价,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并将结果在网上公告。

四、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请供应商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请递交到宣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2.接收投标文件时间: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

3.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009室。

4.联系人:周传兵   联系电话:0563-302413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