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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全面完成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民生实事任务

发布时间:2024-09-30 11:01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宣城市将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纳入民生实事予以推进,建立以政府补助、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赠为主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为因重病、重残、重大变故等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提供更加主动、精准、灵活、高效的救助帮扶,发挥补充作用。目前,全市842个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实现了全覆盖,已筹集资金2660余万元。今年以来已实施救助3840人次,支出资金222.77万元。

互助社登记成立时所需3万元以上启动资金,由县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和社会捐赠统筹保障不少于2万元;互助社成立后开展救助所需经费,主要依靠社会捐赠予以保障。

互助社救助方式主要为补充救助和应急救助两种,救助形式采取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形式开展,对接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补充救助,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政府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救助。救助对象需具有本村(社区)户籍,或者有具有本村(社区)户籍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互助社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况制定救助标准,分类分档予以救助。一般情况下,补充救助不超过500元每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1000元每人次,条件好的互助社可以适当提高标准,特殊情况下可以“一事一议”。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开展救助工作遵循简便高效的原则,一般按照个人申请(或主动发现)、审核发放、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周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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