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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三结合”做好2023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6 17:26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近日,宣城市社会组织2023年检年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年检年报工作在体现双重管理、分类处理和奖惩并重方面作了一系列调整,着力做到“三个结合”,坚持登记管理机关优质高效服务的宗旨,更好地体现以依法监管促提质增效的功能,确保年检年报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一是推动年检与年报相结合。参照省级社会组织年检要求,在我市下发的年检函中对年度检查工作的方式进行了改进,在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网上提交、便捷高效年检的同时,对2023年6月30日后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参加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并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团体,2023年度获得过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社会团体,采取年报的方式进行检查,即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只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即可。

二是推动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管职能有效结合。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年检工作从启动之时便注重充分发挥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管和初审职能,年检函在发给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的同时,发送至各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其及时履行提醒和初审职责,工作启动以来,各单位积极配合协同、形成合力,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是推动年度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今年的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时,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其是否依法办理换届备案、登记事项变更和评选评奖表彰等重大事项报备情况进行及时提示摸排完善,对发现的部分轻微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提醒并要求同步整改,必要时通报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协同处置,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刘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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