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方** | 浏览量 | 5329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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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其中一方非安徽省户口的需要额外补充材料吗 | ||||||
信件内容 | 咨询:男方非安徽省户口,女方为安徽宣城户口,在宣城市结婚登记,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照片外,还需要额外提供其他材料么? | ||||||
来信时间 | 2024-08-26 11:33 |
回复时间 | 2024-08-26 11: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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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民政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08-26 11:47:32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4-08-26 17: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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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民政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男方非安徽省户口、女方为宣城市户口的,可以在我市任一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除需提供双方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以外,无需其他材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63-3028537),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