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及《<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省民政厅对《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细则》进行修订,形成了《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三版)(征求意见稿)》《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细则(第三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20日。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安徽省养老服务发展中心(邮政编码:230022)。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903310480@qq.com。
3.联系电话:0551-65601185。
附件:1.关于《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三版)(征求意见稿)》《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细则(第三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三版)(征求意见稿)》
3.《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细则(第三版)(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20日
截止2025年1月20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