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皖民社工字〔2018〕1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等19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民办字〔2012〕246号)要求,充分发挥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各领域的积极作用,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并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再次形成《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了推进民主决策,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参与度,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现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7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宣城市民政局。
电子邮箱:xcsmzjzqk@163.com
联系人:陈莹 联系电话:3037670
通讯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0楼1001室
附件:《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民政局
2022年7月5日
截止7月14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