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市县传真

宣州区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关爱保护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04 09:11 信息来源:宣州区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新学期开学后,宣城市宣州区采取多项举措,切实开展关爱救助保护行动,让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享受更加温暖更加实惠的关爱。

一是开展家庭走访。新学期开学后,宣州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对辖区内孤儿、留守儿童开展一次家庭走访,核实春节后父母是否继续外出?在走访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启动救助保护机制。

二是做好关爱帮扶。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的重要作用,各乡镇街道强化部门配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安全、受教育、健康等权益。统筹利用村(社区)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等阵地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儿童假期生活。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到关爱活动中来。

三是更新信息台账。新学期开学前后,各乡镇街道全面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基础信息。其中,留守儿童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或者将子女带走的,将其从系统中核销;父母外出务工且将子女交由亲属或其他成年人照料的,在评估确认受委托监护人具备监护能力后,在系统中增加;留守儿童及其委托监护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在系统中修改。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通过上门宣教、公益宣传、电话沟通等多种途径,宣传《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父母的法律和责任意识。把落实监护责任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 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