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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借力民生工程编牢兜底救助保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21 09:42 信息来源:绩溪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绩溪县借力民生工程编牢兜底救助保障网

    2018年,绩溪县民政局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坚持“两个维护”,切实将兜底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民生工程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 

    一、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一是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于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根据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使农村贫困人口通过扶贫政策和低保政策的“合力”实现脱贫。2018年新增1472名农村低保对象中贫困人口472人,占比32.07%。二是因病、因残、就学等支出型贫困居民纳入低保范围。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绩溪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将符合条件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贫困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因就读大中专院校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子女、低保边缘家庭中的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人、父母一方死亡的未成年人和二级以下(不含二级)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给予兜底保障。2018年底,全县共有479名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病患者、1530名残疾人纳入了低保范围。三是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差距逐步缩小,为2020年实现城乡统筹奠定了基础。2018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户月人均560元,增幅12%;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户月人均400元,增幅25%。

    二、医疗救助“应救尽救”。一是及时修订出台《绩溪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绩溪县城乡医疗救助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绩溪县2018年度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明确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限病种,不设起付线;二是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参保,并在按照医疗总费用10%标准进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实行政府兜底“351”工程,2018年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站式医疗救助资金1384人次78.09万元,健康脱贫兜底 “351”工程救助资金180人次13.26万元,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参合参保7533人次,155.98万元。三是继续在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黄山市人民医院实行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救助,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得到及时救助发放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救助金479人次43.49万元, 

    三、临时救助“应急解忧”。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确保临时救助公平公正和精准有效。二是在乡镇设立社会救助窗口,提前下拨小额临时救助资金至乡镇政府,更好发挥民政救急难作用,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2018年全县累计发放临时救助174人次52.36万元,有效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解难的作用,切实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许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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