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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圆满完成2019年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10 09:43 信息来源:绩溪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脱贫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医疗救助的保障作用,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看病就医问题,确保他们在患病后得到及时的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补偿和医疗救助,绩溪县民政局筹集专项医疗救助资金,按220元的标准全额资助在规定时间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参加201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对10月在册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按照100元的标准部分资助其参加201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为如期完成资助参合参保工作,2019年征缴工作开始,绩溪县民政局就下发通知,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县乡两级对上述资助对象分类进行摸底比对和登记造册,防止“重、错、漏”。二是乡镇民政所与乡镇扶贫办、财政所、合管站、社保所,互通信息,协调配合,补充完善代缴参合对象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乡镇民政所提供资助人员名单,按照“只办手续不收费”的原则,及时将代缴政策告知每个代缴对象,防止代缴对象个人重复缴费。

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这一工程的有效实施,实现了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无缝衔接,满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有效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此次资助惠及城乡困难群众7533人155.98万元,截至11月底已完成参合参保资金拨付。(许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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