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市县传真

绩溪县民政局稳步做好特困人员审核认定和档案管理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3 15:30 信息来源:绩溪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绩溪县民政局稳步做好特困人员审核认定和档案管理工作。

一、“两审两公示”,认真做好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审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城乡统筹、个人自愿”的原则和“两审两公示”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二、“一户一档,一村一盒”,严格规范审批文本及档案管理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做好特困人员所有档案资料的衔接、收集管理和建档归档工作。按照“一户一档,一村一盒”的要求完善体现审批程序的人员档案,按编号建立、保存特困人员档案,并确保资料齐全,及时制作好本辖区内年度内特困人员花名册和统计表。

三、“分类施保”“兜底保障”,做好与其他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统筹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与其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将特困人员认定工作与社保兜底脱贫工作结合起来,将符合低保、临时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被清退的对象及时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四、“无授权不核对”、“无委托不核对”,按要求做好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所有申请特困供养的人员均须严格履行核对手续,为社会救助部门提供法定依据。(刘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