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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强化城乡低保规范管理 打造阳光低保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12 15:06 信息来源:绩溪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绩溪县民政局始终坚持“民主听证、三榜公示、群众监督、规范管理”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精心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评定对象 “民主听证”。在城乡低保申办过程中,由县、乡、村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和辖区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等组成听证小组进行听证评议。申请对象现场陈述申请低保理由,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介绍入户调查情况,对有疑问的由听证成员对申请人进行咨询提问,随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二是审核审批三榜公示。一榜公示为民主听证结果张榜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乡镇召开审核会议。二榜公示为乡镇审核结果公示,将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结论及举报联系方式等信息张榜公示。三榜公示为县民政局审批结果公示。

三是监督监察落实到位。一是主动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监督监察,不定期对低保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广范接受范社会舆论监督。对在册低保对象县民政局在政府网站及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在低保对象所在村居委会公开栏进行长期公示,公布电话,广泛接收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做到逢报必查。三是建立县局领导联系乡镇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乡镇工作进展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乡镇程序要到位,确保一个环节不漏。

四是规范管理持续强化。一是印发《绩溪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程序,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二是规范低保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并建立低保动态管记录档案,详细记录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变动、保障金额调整等情况,做到有案可查。三是继续实行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确保民政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下发《关于建立信息共享比对机制的通知》,全面建立了民政系统、扶贫系统、人口死亡信息、残疾人信息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每月按时开展比对工作,并将比对结果及时反馈各乡镇,切实做到家庭经济状况及人口发生变化的人员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水平有升有降。

五是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印发了《关于开展低保无纸化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优化、简化低保审核审批流程,让困难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办理社会救助事项,进一步织密编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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