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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民政局对15家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0 10:45 信息来源:宣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近日,宣城市民政局对9家全市性社会团体和6家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经查,宣城市房地产营销策划协会、宣城市汽车文化联盟、宣城市体育舞蹈协会、宣城市物流协会、宣城市远东国际标准舞职业教师协会、宣城市观赏石协会、宣城市抗癌协会、宣城市抗癫痫协会、宣城市山核桃协会等9家全市性社会团体在2017年度检查中,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宣城一丽艺术培训中心、宣城市博文培训学校、宣城市宏文赏识教育培训中心、宣城市博彦教育培训中心、宣城市梦想艺术培训中心、宣城市佰年·真彩太极拳俱乐部等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在2017年度检查中,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市民政局责令上述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于2018年10月31日前书面报送整改情况。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列入异常社会组织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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