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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向困难群体伸援手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6 08:45 信息来源:绩溪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2018年,绩溪县民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加快审批速度,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努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体“医疗难”问题。截止6月底,已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690人次139.15万元。

一、不断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实现救助全覆盖。6月份,修订出台了《绩溪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在明确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延伸救助范围。一是继续全额资助经县扶贫办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参保,并按照医疗总费用10%标准进行适时救助和健康脱贫兜底保障。二是逐步取消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病种限制。2018年将因患规定救助病种以外且合规自负费用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三是继续对生活困难需长期透析治疗的尿毒症患者放宽政策、降低门槛,取消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的限制,按比例实施医疗救助。四是继续在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黄山市人民医院实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救助,方便群众。

二、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做到申请受理、救助标准、审核审批程序、资金发放程序“四统一”。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及时办结和服务承诺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

三、稳步运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管理,提高救助服务水平。一是每月根据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动态调整,及时复查变更“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人员基础数据,确保结算平台人员信息数据准确无误。二是县内所有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救助全覆盖,让群众少跑路,快速办理。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明确对不按规定用药、诊疗和提供医疗服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不予结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四是开展 “一站式”医疗救助电话随机抽访,确保医疗救助金无虚报、冒领、截留,及时发放到患者手中。(许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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