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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维护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我市从11月起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核查工作为期两个月,现已全面完成。
截止2018年1月,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25户1323人,农村低保对象7564户9715人,通过本次核查新增城乡低保对象617人,取消城乡低保对象1198人。本次核查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推动城乡低保工作健康发展起到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