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汪志琴同志任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工作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主任职务;
张炎萍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主任职务;
郭丹同志任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科副科长,免去其社会事务科和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副科长职务;
不再聘任汪兵同志为市救助站站长,由市救助站副站长杨小娟主持市救助站工作。
免去陈燕同志社会事务科和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陈国生同志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宣城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8月22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