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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207-0007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2年第237号提案(意见建议)的答复 文号: 宣民函〔2022〕40号
发布日期: 2022-07-28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207-0007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2年第237号提案(意见建议)的答复
文号: 宣民函〔2022〕40号
发布日期: 2022-07-28
关于市政协2022年第237号提案(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28 16:30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王雪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宣城市建立三级养老模式及医养结合的几点建议》提案(意见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研和座谈,现答复如下: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宣城市常住人口250万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有56.5万人,占总人口22.59%;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有45.1万人,占总人口18.04%,均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老龄化形势较为严峻,且呈现加速高龄化的态势。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选择多样、供给充足、安全规范的养老服务,是“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列入2022年市唯一的重点地方立法计划,先后出台了《宣城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宣城市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宣城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健康宣城2030”规划》。市民政、卫健等部门出台了《宣城市“十四五”养老规划》、《宣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宣城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宣城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宣城市农村敬老院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等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医养结合的政策文件。

目前,我市正在的运营的养老机构157家,入住老人8500多人,服务人员1700多人;拥有四星级养老机构1家、三星级养老机构14家;8家养老机构入选长三角首批异地开放养老机构,宣城市社会福利中心等成为松江区异地养老基地。全市已建成7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95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03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实现100%覆盖。创建了宣州区团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宣州区大唐凤凰城养老服务中心、宁国市凤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10多家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市8.7万8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津贴,1.98万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老人享受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并全部实现政府购买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培育引进宣城禾康、山东青鸟、苏州普康、旌德万家等4家大型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聘请了1000多名助老员。2021年开展了312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2年将开展495户。2022年还将在宣州区、绩溪县分别开展100户、30户家庭养老床位试点。

您的建议对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

一、坚持政府主导,持续推进机构、居家、社区养老协调发展

鼓励国有企业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物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资本力量,扶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编制市中心城区适老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政府投资新、改、扩建的养老机构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向护理型床位倾斜。

以不能自理老年人家庭为重点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2022年在宣州区试点床位不少于100张。推行政府购买“喘息服务”,列入市、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逐步为居家长期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每年不超过28天的短期托养服务。为照护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照护技能培训。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社会工作站等开展居家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周探访率实现100%。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府资助等方式,实施困难、无子女、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重点推进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国有闲置资源改造、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标准完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功能定位,突出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中心全托、日照等专业照护服务功能,开展老年人助餐、助浴等急需服务,依托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健康管理、文体娱乐、老年教育等服务。建设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探视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

二、坚持以健康服务为关键,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一是继续会同卫健部门开展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提质增量。在全市开展省级优质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机构数量,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不少于1个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县(市、 区)、7个优质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8个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通过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入住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动态综合评估体系,指导、帮助社区开展经常性评估工作,动态掌握失能老年人情况,精准组织养老照料护理服务。以优先满足失能失智等刚需老年群体需求为导向,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标准和优先顺序与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果相挂钩制度,申请政府养老服务补贴(含购买服务项目)的老年人、申请入住政府运营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必须进行综合能力评估。

三是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到2025年,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超过70%, 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失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等上门服务。规范居家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项目,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四是增加医养结合设施供给。支持二级医院、专科医院仿照市妇女儿童医院养老服务中心模式开展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加强护理型、医养结合型、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鼓励新增机构建设护理型床位,重点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推动建设一批适合中低收入群体老人的养护型综合养老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照护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提供临终老年人生活照护、姑息治疗等服务的临终关怀型养老机构,满足高收入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中医医院、护理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医务室100%覆盖,引导乡镇卫生院、农村敬老院设立养护型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或专护区,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鼓励养老机构为非治疗期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养老服务。

五是全力提升社区层面医养康养结合能力。推广复制市开发区飞彩街道团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中心毗邻建设的模式,推动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设施毗邻建设,优化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落实各县市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主动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签订医疗巡诊服务协议。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和医养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我们将在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同时,持续加强医养结合,为我市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选择多样的养老服务。

办复类别:B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张毅      联系电话:13605630103

宣城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1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