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民政局>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204-00028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城市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08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204-00028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城市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08
《宣城市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08 15:22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我市现有90家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承担了3146名特困人员和1000多名社会老人的供养任务,是我市社会养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特困人员的晚年生活,特别是近年来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意愿强烈,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护理能力和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文件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省民生办《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提升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划分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民政厅《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064号)规定,依据等级评定结果实施综合定额补助管理。

  三、起草过程

  2022年3月,省民生办印发《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民生工程重点工作。3月下旬我局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宣城市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征求了财政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方案内容,形成《宣城市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管理进一步规范,机构安全隐患基本清除,供养水平逐步提高,特困供养对象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五、主要指标

  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包括县级承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的机构),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划分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依据等级评定结果,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按星级高低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按类别实施综合定额补助管理。

  一类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4800元/人•年;二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6000元/人•年;三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7200元/人•年。

  六、文件主要内容

  包括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按级分类等两个部分。

  七、实施为民工程项目内容

  一是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划分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二是依据等级评定结果,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按星级高低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按类别实施综合定额补助管理。

  八、创新举措

  合理确定实施范围。2020年起,我市开展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设施建设,至2021年建成10家,提前一年实现7个县市区100%全覆盖。

  其中,宁国市社会福利院特困供养中心充分依托宁国市社会福利院优质管理平台、标准化服务流程和专业护理团队,对部分闲置资源进行消防设施、循环热水、护理型床位等适老化改造,为失能特困老年人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泾县将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建设列为民政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盘活泾县社会福利中心闲置设施,通过改造提升、配置设备、增设服务内容的方式设置失能特困人员专供床位40张。两个特困供养中心运营后,大幅提升了辖区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深受失能特困人员欢迎和社会的赞誉。

  十四五末,全市每个县市区都要有一所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宁国市社会福利院特困供养中心、泾县社会福利中心特困供养中心是今后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的发展方向。因此将实施范围确定为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包括县级承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的机构),引导其他县市区积极发展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

  九、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健全落实机制。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

  十、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民政局

  咨询科室: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联系方式:0563-271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