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部门:市民政局 主要负责人:毛永红 联系人及电话:3024138
规范性文件名称
关于公布2020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制定的必要性(宗旨和目的)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文件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制定的依据
根据省厅下发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调整对象、解决的主要问题及确立的重要制度)
调整2020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拟提交时间
5月底之前
备 注
注:1.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起草的,由牵头单位填报,其他单位在“备注”栏注明;2.一件一表,即每个项目填报一张表;3、申报部门为起草部门的,需填拟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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