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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004-0001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2020年困难人民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21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004-0001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2020年困难人民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21
《宣城市2020年困难人民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1 14:49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升全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提升全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0年4月初,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印发了《2020年全省民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民生办〔2020〕2号),确定民生工程重点工作。同步省民政厅、财政厅一同印发了《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4月底我局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宣城市2020年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同时征求了财政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方案内容,形成《宣城市2020年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会签稿。

四、工作目标

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划分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

五、主要内容

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划分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民政厅《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064号)规定,依据等级评定结果,将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按星级高低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按类别实施综合定额补助管理。一类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4800元/人/年;二类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6000元/人/年;三类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7200元/人/年。

六、创新举措

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实行“网上+墙上”公开公示,主要包括:奖补资金分配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名称、金额、使用方向、收益范围等重要信息。县级民政部门应同时委托乡(镇)、村在公示栏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七、保障措施。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健全落实机制。三是强化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