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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799/201811-0001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其它
名称: 【科室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19
索引号: 003244799/201811-0001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其它
名称: 【科室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19
【科室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19 00:00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保障机制。现将《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我市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全国、全省水平,2014年起探索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经过5年来的持续推动,已初步构建起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形成政府主导、社区依托、社会参与的基本模式。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亟待破解的困难和问题,如服务设施较为薄弱、服务功能较为单一、服务水平不高、专业化水平低等,还不能较好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为全面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皖政〔2017〕9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号),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

(二)国家部委文件:《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

(三)省政府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保障机制四部分。

(一)“指导思想”部分

指导思想强调“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整合、优化,实现网络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和“引进、培育、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自助互助服务网络”;提出了五项基本原则,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提出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三方面主要目标,即“覆盖广、多层次、个性化”,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二)“工作目标”部分

该部分主要明确了五方面主要任务:

1.服务对象。明确了“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等6类服务对象。

2、服务提供方式。明确到2020年,原则上每个社区对接1个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

3、服务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城市社区100%覆盖,农村社区覆盖80%以上。

4、老年人健康管理目标。到2020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力争达到90%以上。

5、养老床位建设目标。到2020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以上。

(三)“工作举措”部分

1、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新建宣城市养老服务公共管理信息系统。

2、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各县(市、区)引进或培育至少1家居家和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

3、补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力争实现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

4、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设立一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个社区设立一个养老服务站。每个乡镇(街道)设置2-3个养老服务指导员,每个社区设置1-2个养老服务助理员。

5、推进医养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签订医疗巡诊服务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与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

6、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标准,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

(四)“保障机制”部分

组织领导方面,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资金保障方面,财政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所需的各项资金纳入预算落实到位。优惠政策方面,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提供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优惠。强化监管方面,依法依规确定承接服务组织,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