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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799/201811-0002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其它
名称: 【科室解读】《宣城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养老服务市场
发布日期: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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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其它
名称: 【科室解读】《宣城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养老服务市场
发布日期: 2018-11-19
【科室解读】《宣城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19 00:00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号)出台后,我市及时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宣城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皖政〔2017〕9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号)、《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皖政办〔2018〕6号)等文件精神,并参考市政府以往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如《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秘〔2014〕)314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313号)等政策文件。

《宣城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大力提升城乡养老服务品质、全力建设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切实增强政策保障能力、加强监管和组织实施等6个部分,具体任务分解表共有8项任务,增加了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我市养老工作的目标。发挥我市优势,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契机,打造“养生福地、健康宣城”城市名片,建成“长三角”以至华东地区知名的健康休闲养生养老目的地,努力使养生养老产业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撑和打造皖苏浙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增长点。实施养老事业与产业并举战略,在养老事业上,牢固树立五大的发展理念,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在养老产业上,坚持改革创新,创造条件让社会力量成为发展主体。

二是进一步丰富工作举措。实施养老事业与产业并举战略,促进养生养老产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面向长三角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需求,发挥我市重点产业优势。坚持实施重大项目,全面推动养老服务产业规模壮大和水平提升。培育发展养老服务品牌,实施养老服务业社会化、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战略。推进融合发展,打破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边界,提高养老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公建民营,逐年减少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

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健全领导机制,明确市老龄委办公室,市民政、卫计、住建、财政等涉老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工作职责,加强养老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形成群策群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态势,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服务监管,落实监管部门职责,严格养老机构许可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