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3244799/201704-0000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4-10 00:0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农村低保制度,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有效衔接,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
信息来源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导航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其它
信息名称 【主要领导解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国宏关于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主要领导解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国宏关于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

关于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国宏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如“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获得感”等,既是对民政工作的殷切希望,更是对民政干部的鞭策激励。通过对讲话精神的学习领会,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民政部门承担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一环”,是困难群体的“最后保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以此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总书记对安徽人民的亲切关怀,对民政事业的谆谆教诲,转化成做好民政工作的政治激情和强大动力。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谈些认识体会。

一、全力冲刺政府兜底脱贫重任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化目标责任,坚持精准扶贫,认真落实每一个项目、每一项措施,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切实扛起重任,认真履职尽责,把各项任务分解好、推动好、完成好。

一是科学定标。2016年我市将实现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根据市扶贫办最新测算的数据,我们在征求了市财政、统计、物价、调查队和各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后,初步确定我市2016年农村低保线标准为3120元/年、人(260元/月、人),已提交市政府审议。

二是精准定位。加强与市兜底脱贫组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与有脱贫任务的县、区联系,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了工作台账。市民政局成立了申请救助家庭核对中心,信息核对平台力争于8月底前建成,届时全面开展核对工作,精准界定救助对象。

三是工作定责。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系统帮扶、部门协作帮扶的成效。细化进度计划,每月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情况,实现信息双向传递、工作无缝对接。加强调度、督促和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倒排各类项目工期,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二、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履行好保基本、保底线、保民生的兜底责任。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着手,增强民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可持续性”的要求,将社会救助工作作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织牢扎密,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一是巩固城乡低保制度。目前全市低保月均保障约11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9%。城市低保月均保障约2.5万人,占非农业人口的4.5%,城市低保标准为450元/月、人;农村低保月均保障约8.5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7%,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不含宁国,城乡统筹试点)为210元/月、人(2520元/年、人)。代市政府拟定了《关于提高2016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送审稿)》,今年城市低保较上年度将递增5%,农村低保较上年度将递增23.8%。同时,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凡进必查”、“凡进必评”、长期公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的精准救助水平。

二是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出台新的《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提高救助标准,规定对重点救助对象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且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合规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其中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不低于75%。扩大救助范围,将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确保资金筹集,规定市、县级财政要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且安排资金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确保临时救助及时有效。目前,在全市96个乡镇全部设立了社会救助窗口,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提高至城市低保标准的2-10倍(900元-4500元)。进一步完善快速响应机制,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真正实现城乡困难家庭“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确保临时救助起到“雪中送炭”的效果。

三、扎实做好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确保五保供养标准足额兑现。根据省里规定,按照上年度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来确定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商请各县市区积极筹措供养资金,以宣州区全年每人不低于8500元、郎溪县不低于4900元、宁国市不低于8838元、泾县不低于4976元、绩溪县不低于4810元、旌德县不低于4200元、广德县不低于6200元的标准及时兑现。

做好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从现在开始,用2个月的时间开展摸底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四、重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人近5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8.6%,其中80岁以上老人近5.4万人,失能、半失能老人近10.2万人,老龄化程度日趋严峻。我们将借助北京师范大学为我市制定的 “十三五”养老产业发展规划,狠抓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打造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的要求,面向长三角,积极打造“健康宣城、养生福地”;创新开展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打造区域性农村社会福利中心,今年转型升级率达到30%以上;注重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项目,抓好宣城广济养老护理院、宣城乐而康护理院、宣城爱康养老中心和绩溪县新安养老院等医养结合项目建设。着力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注重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五、全力完成民政民生工程建设任务

今年,省政府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民政部门牵头8项。我们要扎实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城乡医疗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工作。一是五保老人、孤儿、残疾人等应该纳入保障范围的全部落实保障;二是低保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大病群众等应该得到救助的及时给予救助;三是农房保险、养老体系建设等需要大力发展的全力予以推进,继续保持民政民生工程考核全省第一方阵的位次。

全市民政系统要按照“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要求,凝聚共识、振奋精神、鼓舞士气,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实的举措,努力做好民政民生的各项工作,为我市“十三五”良好开局和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