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3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4.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8.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3.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8.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1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市民政局共计24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权力8项。以市政府网站当年公布的《宣城市民政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推进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协助开展省委托的全国、全省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对光荣院集中供养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承担市双拥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职工、1至4级伤残军人、服役期间患精神病并被评为1至6级伤残义务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指导和协调军供站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6.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组织拟订上述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
7.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
8.承担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边界线的管理、联检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
9.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社区服务用房规划设计审核;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10.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1.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开展慈善募捐,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慈善组织管理。
12.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城市“三无”对象、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13.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殡葬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4.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5.负责指导全市老龄工作,参与制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龄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落实,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市民政局机关 |
行政单位 |
2 |
市军供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市社会福利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4 |
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奋力推进全市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创新时代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抓好全员大学习、组织交流研讨、组织宣讲活动、办好学习讲座、组织开展调研、营造宣传氛围等多种途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2、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兜底线”的要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加强核对平台建设,提高核查低保申请对象经济状况能力,实现精准认定。抓好乡镇、街道低保一户一档资料整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定期开展督查,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发现问题、整改追责的长效机制。做好与扶贫政策衔接,确保农村低保标准略高于扶贫标准,扩大低保政策覆盖面。提高五保贫困户、低保贫困户生活、护理标准,切实发挥民政政策扶贫的兜底作用,力争非贫困户低保对象统筹使用扶贫开发相关政策。
3、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抓好医疗救助工作,积极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落实好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实现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不低于省标准。贯彻“织密网”要求,巩固走访联系制度成果,完善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运用网格式管理方式,集中开展“救急难”对象排查工作,确保因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得到及时救助。修订市本级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应急应难作用。
4、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加大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投入,实现2018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2017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目标。适时总结推广敬老院护理服务、安全管理、规范运行的特色做法,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基础较好的乡镇,积极探索引进社会力量等有效途径,培育、打造一批服务优、效益好、管理活的先进敬老院。切实做好散居五保对象的包保、帮扶工作。
5、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巩固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压实家庭监护责任,确保每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都有合法监护人监护。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长效机制,维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和康复、教育等各项权益,持续开展“明天计划”和孤儿助学工作。建立巡查督查制度,强化儿童保护专干规范管理,建立市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系点制度,推广“树典型、立标杆”示范活动地区的工作经验。统筹政策资源,提升关爱保护水平,依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权益。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措施,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主动救助及常态化的主动救助工作。做好寻亲服务工作及滞留人员的安置照料工作。建立本市户籍护送返乡的受助对象专门档案。
(三)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6、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制。建立定期联络员会议、会商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加强皖东南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规范化管理,逐步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应对灾害金融支持体系,继续实施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
7、深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宣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的落实。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十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广德县桃州镇清溪社区召开示范社区创建推进会,力争创建3个以上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以上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向农村社区延伸。继续加强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做好新发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人员12小时内得到初步救助。精准细致做好因灾倒损农房重建工作,确保按市级11月15日时间节点前让受灾群众安全顺利“回家”。全面稳妥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自下而上开展冬春需救助情况评估,9月底前县级上报需救助方案。
8、加强基层灾害反应能力建设。加强乡(镇)、村(社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稳定人员队伍,提高业务能力,举办一期全市灾害信息员培训班。进一步拓展灾害信息员职能,实现从单一报灾到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从应对救灾到避险演练、从信息员到宣传指导员等转变,将灾害信息员队伍纳入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针对性地培育孵化各类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宣传、专业技术力量等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途径形式。
(四)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9、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统一安排,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全市第十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10月底完成,11月份开始对新任“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抓好宣州区周王镇绿宝村胡家涝自然村,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继续抓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力争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全覆盖。加大城乡社区建设力度,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提高城乡社区工作者报酬,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
10、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行“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服务,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评估工作同步推进联动机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党建+公益特色服务品牌,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水平。大力发展直接面向基层民生的社区社会组织,加大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组建力度,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行为。研究制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项目开发能力。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文明创建、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作用。落实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强化对社会组织资金、活动的监管,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11、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抓好2018年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社会工作基本知识和志愿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搭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推动三社联动机制有效落实,建设由社工主导,社工加义工的志愿服务平台。继续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数量。成立宣城市社会工作协会。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推动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实践、运作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继续推广全国志愿服务系统的应用,力争完成十三五13%的注册目标任务。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库建设。推进将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纳入社区干部保障机制,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办法的出台。继续加大对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扩大持证人员队伍。
12、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促进地名文化挖掘保护与传承,继续开展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认定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年度联检工作。
(五)健全完善民政社会服务体系
13、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统筹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工作。制定发布市级《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建立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大力发展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县、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打造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络人登记制度,发展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年检和等级评定,支持建设智慧养老院。扶持市场化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引导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公办养老机构。召开医养结合工作现场会,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全市符合标准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25%以上。
14、推进慈善事业和残疾人福利工作。深入宣传《慈善法》,开展市慈善协会换届工作,引导慈善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健全透明慈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披露。发展慈善项目品牌,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开展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管工作。
15、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抓好《“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贯彻落实。全力做好老龄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推进“银龄安康行动”,确保35%、力争40%参保,鼓励部分县市区率先实现55%的目标。建立完善百岁老人数据库和基础信息档案,及时发放“祝福百岁老人牌匾”。及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继续开展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开展“敬老月”活动。推进城乡老年协会建设,加大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力度,切实发挥老年协会的组织载体作用。
16、提升婚姻收养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全力保障清明祭祀安全。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坚持惠民绿色方向,以宁国市全国殡葬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巩固提高遗体火化率。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加强婚姻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收养评估,提高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
17、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进一步加强福彩站点规范化建设。根据省福彩中心部署,开展系列营销活动。完成市本级中福在线新增销售厅选址工作,做好宣州区、宁国市和郎溪县中福在线销售厅迁址和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宣传日报》、宣城广播电视台的合作,开展“福彩助你上大学”、“走进社会福利机构”、“慰问困难群众”等系列公益活动。加强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全市福彩系统综合业务素质培训工作。
(六)大力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18、服务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充分发挥双拥联系军地优势,全面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围绕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会化拥军新途径,力争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两连冠。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月”、“双拥宣传月”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双拥创建良好氛围。开展创建“双拥模范社区”活动,夯实社区双拥工作基础。激发“两新组织”爱国拥军热情,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通过希望工程帮助解决家庭困难的烈、军属子女上学问题。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开展行业拥军活动。继续开展市直单位“双拥合格单位”创建活动。
19、建立完善优抚体系。制定出台《宣城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优抚安置政策落地见效。继续按照重点优抚对象“普惠+优待”原则,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科学规范的优抚待遇保障体系,建立精神与物质并重的荣誉激励制度体系。做好伤残评定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工作。完成重点优抚对象入户核查工作。理顺宣城市烈士陵园隶属关系。深入推进全市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做好宣城市烈士陵园烈士陈列馆的布展工作。加强光荣院建设,市本级光荣院在开展好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的同时,适时开展孤老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工作。各县市区光荣院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作用,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
20、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持续巩固深化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清零”成果。做好2017年秋季、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合理确定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安置任务。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引导推进退役士兵自主创业,鼓励有创业意愿退役士兵参加创业培训。做好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伤病残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加强市本级和绩溪县军供站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为过境部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七)提升民政服务保障能力
21、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落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的有关通知精神,配备村级民政专干,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增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以规划和政策引领,坚持需求与问题导向,认真谋划和申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一步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2、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坚持每周学习日制度,统筹安排人员参加党校等主体班次培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
23、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认真做好民政普法宣传、执法监督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以落实全省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列制度为抓手,加强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24、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做好民政信息宣传工作,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水平,创新民政宣传工作机制,充分用好社会主流媒体,畅通“政民互动”、“在线答疑”“民政微信”“民政微博”等渠道,增强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着力打造民政品牌,努力营造有利于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民政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完善保密制度,增强保密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服务决策水平。贯彻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民政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工作水平。
25、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涉军群体的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健全民政信访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民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加强网上信访、重信重访治理和依法分类等工作,提升服务效能,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好地服务民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6、继续开展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工作。健全和完善市对县(市区)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工作机制,提高综合评估的客观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综合评估工作积极作用,推进全市民政工作的落实。
(八)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切实发挥“三会一课”和民政大讲坛、每周学习日、党员活动日、民政评议党员作用,进一步提升党组织标准化水平。探索党员量化考核积分制管理、实施党员管理“红黄榜”制度,开展党建工作督查。深化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提炼党建工作品牌,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28、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民政业务创新意识形态工作形式,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和民政服务对象舆论监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民政系统网评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市民政局网站、QQ工作群、微信办公群等网络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微信、微博平台意识形态舆论宣传力度,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尚。
29、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共安徽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上率下,抓住每个重点环节和时间节点,反复重申纪律要求,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严肃责任追究,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党规党纪党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加强日常管理,坚决惩治腐败。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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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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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990.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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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616.97 |
二、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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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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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
3265.88 |
四、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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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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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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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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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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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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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55.98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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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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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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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其他支出 |
2,016.97 |
本年收入合计 |
4872.95 |
本年支出合计 |
4872.95 |
上年结余 |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4872.95 |
支出总计 |
4872.95 |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公开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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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 |
合计 |
上年结余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55.98 |
|
99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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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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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480.42 |
|
48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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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201 |
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 |
446.12 |
|
44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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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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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205 |
老龄事务 |
4.30 |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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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206 |
民间组织管理 |
20.00 |
|
2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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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2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10.00 |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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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1.01 |
|
21.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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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5.11 |
|
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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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5.90 |
|
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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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 |
抚恤 |
21.00 |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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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11.00 |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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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10.00 |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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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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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09 |
退役安置 |
15.00 |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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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902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15.00 |
|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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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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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0 |
社会福利 |
2,136.09 |
|
270.21 |
|
|
1,865.8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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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2,136.09 |
|
270.21 |
|
|
1,865.8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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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0 |
临时救助 |
182.46 |
|
182.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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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182.46 |
|
182.46 |
|
|
|
|
|
|
|
|
|
229 |
其他支出 |
2,016.97 |
|
|
616.97 |
|
1,400.00 |
|
|
|
|
|
|
22908 |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2,016.97 |
|
|
616.97 |
|
1,400.00 |
|
|
|
|
|
|
2290802 |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
2,016.97 |
|
|
616.97 |
|
1,400.00 |
|
|
|
|
|
|
合计 |
4,872.95 |
|
|
990.10 |
616.97 |
|
3,265.88 |
|
|
|
|
|
|
部门公开表3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55.98 |
614.68 |
2,241.30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480.42 |
443.12 |
37.30 |
2080201 |
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 |
446.12 |
443.12 |
3.00 |
2080205 |
老龄事务 |
4.30 |
|
4.30 |
2080206 |
民间组织管理 |
20.00 |
|
20.00 |
20802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10.00 |
|
1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1.01 |
21.01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5.11 |
15.11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5.90 |
5.90 |
|
20808 |
抚恤 |
21.00 |
|
21.00 |
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11.00 |
|
11.00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10.00 |
|
10.00 |
20809 |
退役安置 |
15.00 |
|
15.00 |
2080902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15.00 |
|
15.00 |
20810 |
社会福利 |
2,136.09 |
88.09 |
2,048.00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2,136.09 |
88.09 |
2,048.00 |
20820 |
临时救助 |
182.46 |
62.46 |
120.00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182.46 |
62.46 |
120.00 |
229 |
其他支出 |
2,016.97 |
15.47 |
2,001.50 |
22908 |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2,016.97 |
15.47 |
2,001.50 |
2290802 |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
2,016.97 |
15.47 |
2,001.50 |
合计 |
4,872.95 |
630.15 |
4,242.80 |
部门公开表4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一、上年结余 |
|
一、本年支出 |
1,607.07 |
990.10 |
616.97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二)国防支出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
|
|
|
|
|
(四)教育支出 |
|
|
|
|
二、本年收入 |
1,607.07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990.1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经常收入预算拨款 |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0.10 |
990.10 |
|
|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
|
(八)其他支出 |
616.97 |
|
616.97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616.97 |
……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
|
|
|
|
|
|
二、结转下年 |
|
|
|
|
收入总计 |
1,607.07 |
支出总计 |
1,607.07 |
990.10 |
616.97 |
|
部门公开表5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0.10 |
609.60 |
380.50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480.42 |
443.12 |
37.30 |
2080201 |
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 |
446.12 |
443.12 |
3.00 |
2080205 |
老龄事务 |
4.30 |
|
4.30 |
2080206 |
民间组织管理 |
20.00 |
|
20.00 |
20802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10.00 |
|
1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1.01 |
21.01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5.11 |
15.11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5.90 |
5.90 |
|
20808 |
抚恤 |
21.00 |
|
21.00 |
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11.00 |
|
11.00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10.00 |
|
10.00 |
20809 |
退役安置 |
15.00 |
|
15.00 |
2080902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15.00 |
|
15.00 |
20810 |
社会福利 |
270.21 |
83.01 |
187.20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270.21 |
83.01 |
187.20 |
20820 |
临时救助 |
182.46 |
62.46 |
120.00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182.46 |
62.46 |
120.00 |
合计 |
990.10 |
609.60 |
380.50 |
部门公开表6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66.73 |
30101 |
基本工资 |
177.30 |
30102 |
津贴补贴 |
102.86 |
30103 |
奖金 |
14.55 |
30107 |
绩效工资 |
50.2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66.52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7.86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44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1.71 |
30201 |
办公费 |
7.35 |
30205 |
水费 |
0.25 |
30206 |
电费 |
7.1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1.00 |
30211 |
差旅费 |
7.20 |
30213 |
维修(护)费 |
14.40 |
30215 |
会议费 |
3.00 |
30216 |
培训费 |
1.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80 |
30226 |
劳务费 |
0.30 |
30228 |
工会经费 |
6.36 |
30229 |
福利费 |
4.77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0.1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08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8.76 |
30301 |
离休费 |
8.00 |
30302 |
退休费 |
4.10 |
30305 |
生活补助 |
1.20 |
30309 |
奖励金 |
0.28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5.18 |
|
资本性支出 |
2.4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2.40 |
合计 |
609.6 |
部门公开表7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
||
合计 |
|
合计 |
|||
229 |
其他支出 |
616.97 |
616.97 |
15.47 |
601.5 |
22908 |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616.97 |
616.97 |
15.47 |
601.5 |
2290802 |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
616.97 |
616.97 |
15.47 |
601.5 |
合计 |
616.97 |
616.97 |
15.47 |
601.5 |
部门公开表8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注:宣城市民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宣城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872.95万元,比2017年收支总预算增加1915.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支出等。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4872.95万元,比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1915.47万元,增加了64.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0.1万元,占20.32%,比2017年预算增加11.63万元,增长1.19%,增长原因主要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不含2017年增资,以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16.97万元,占12.66%,比2017年预算增加76.97万元,增长14.25%,增长原因主要为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3265.88万元,占67.02%,比2017年预算增加1826.87万元,增长126.95%,增长主要原因为市中福在线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另外其他项目支出也相应有所增加。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4872.9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15.47万元,增长64.77%,增长原因主要由于市中福在线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另外其他项目支出也相应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30.15万元,占12.9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242.8万元,占87.0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其他支出等。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07.0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16.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07.07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1万元,占61.61%;其他支出616.97万元,占38.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0.1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11.63万元,增长1.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75.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63.44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不含2017年增资,以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等。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由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1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990.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63万元,增长1.19%,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不含2017年增资,以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等。其中:“民政管理事务”预算480.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老龄办工作经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地名普查、路名牌维护、双拥创建、春节慰问部队及福利机构等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21.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抚恤”预算21万元,主要用于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退役安置”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军队移交政府的离休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社会福利”预算270.2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临时救助”预算182.46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7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资本性支出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16.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76.97万元,增长14.25%,增长原因主要是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16.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76.97万元,增长14.25%,增长原因主要是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增加。其中:“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增加”预算616.97万元,主要用于福彩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八、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宣城市民政局各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1.7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宣城市民政局各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宣城市民政局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购置费92万元;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