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民政要闻

宣城市启动2023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6 10:56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日前,宣城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函》,全面启动2023年度市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工作。

《通知》明确,凡2023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年检工作。参加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并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2023年度获得过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社会团体实行年报政策,无须在系统中填报年检材料。此次年检内容包括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作用发挥情况、有关事项履行相关手续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建立党组织及活动开展情况、负责人任职资格及按期换届情况、党政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情况、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按照规定设立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等。

各市级社会组织可登录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综合确定参检单位2023年度年检结论,并挂网公示。

年检期间,市民政局还将组织对部分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期不开展活动的、拒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据情节分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分别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逾期未按规定完成年检工作且无正当理由的,视同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处理。(童孝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