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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组织学习《宣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8 15:59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4月6日,市民政局组织集中学习了市政府文件《宣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政〔2021〕13号),强调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级民政部门对负责的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消防安全行业管理,指导社会福利机构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养老机构等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要掌握扑灭初始火灾和紧急逃生等应知应会知识。

市民政局还转发了该文件,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上作了具体要求。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熟知工作责任;对照实施办法,编制民政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检查,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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