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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全面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 促进民生服务提质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4 17:08 信息来源:宣州区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度和审批时效,确保社会救助政策更加有效落实,宣州区于312日下发《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自41日起全面推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宣州区社会救助领域改革进入新阶段。

一是明确权责,分级管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后,按照“权责一致、便民利民、提高效能”原则,明确区民政局、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的工作职责。区民政局是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管责任主体,通过制定操作细则,加强业务指导,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做好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规范、事后管成效。乡镇(街道)是社会救助受理、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做好及时受理、严格审核、规范审批。村(社区)是社会救助工作的协助主体,要积极履行主动发现报告职责,协助乡镇(街道)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及审核工作。

二是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让因突发病、灾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保障,宣州区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对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无疑义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并同步取消“二榜公示”,将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同时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乡镇可运用“先行救助”方式,简化申请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自救助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所需材料。

三是信息监测、动态管理。每月与公安部门、殡仪馆比对户籍及殡葬信息,对户籍迁出及死亡人员及时停保或终止供养,对低保、特困对象以不低于每年一次的频率定期开展核查,对家庭经济状况有变化的对象要及时调整保障金额,确保救助政策精准落实、救助精度不断提升。

四是定期核查、强化监管。区民政局将每季度对新申请救助对象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向乡镇(街道)书面反馈抽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实行三级立体监督:在区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均设置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程监督,对存在的疑问,做到有疑必答、有疑必解。

目前,宣州区共有城乡低保1797122530人、特困人员4077人。接下来,宣州区将召开全区会议动员部署,持续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精准、进出有序、监管到位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促进民生服务提质增效。(宣州区民政局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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