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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三举措做好离婚调解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8 09:18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针对离婚率逐年上升的形势,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为避免当事人因一时之气,出现冲动、草率离婚的情况,采取人性化、亲情化服务措施来抓好离婚调解工作,为构筑和谐家庭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先了解,加调解,再登记。婚姻登记处向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先询问了解离婚的原因,对因生活琐事相互斗气的情况,找准症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消化矛盾,使当事人情绪得到缓解,从而达到互解互谅的目的。对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尊重他们的意愿,予以离婚登记,待冷静期满后,再来办理手续。

二是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向当事人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相关法律知识,善意提醒当事人离婚要慎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的材料,使当事人了解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从而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搭建三方沟通平台,努力劝导消化矛盾。婚姻登记员对冷静期满后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先讲究措施方法,适度调解劝导,在调解中,工作人员既掌握原则,不违背政策,又察言观色,讲究技巧,运用“消除隔阂法”、“情系子女法”、“唤起回忆法”、“批评教育法”等调解法则,从婚姻、家庭、社会等方面进行调解劝导,使当事人正视婚姻,做出正确选择。

今年以来,通过婚姻登记员耐心细致调解后,共有10余对夫妻当场表示愿意放弃离婚,相互包容,共同生活,至今他们再没来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梅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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