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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再提标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9 15:14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水平,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质量,今年12月份,宣城市民政局、宣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2020121日起,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450元提高到1510元,人均每月提标6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1092元,人均每月提标42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宣城市民政局连续三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全力保障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截止今年11月底,全市共保障孤儿594人,其中散居孤儿6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78人,集中供养孤儿47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548.92万元。(孙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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