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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民政:圆满完成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暨兜底脱贫各项工作任务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9 14:50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2020年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结束之年,泾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聚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民政厅关于民政民生工程及社会兜底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民政兜底救助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涉及民政三类人员摸排。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人,泾县民政局加大涉及民政领域三类人员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人员进行救助,最大限度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摸排未脱贫户256人,纳入低保155人,特困供养1人,进行临时救助17人;共摸排贫困边缘户780人,纳入低保249人,特困供养19人,进行临时救助25人;摸排近两年退出的低保贫困户1242户,重新纳入低保66户。

特困供养持续完善。从4月份开始,泾县民政局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但目前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救助意愿普查,共向1415名贫困户征求救助意愿,其中210人要求变更为特困供养,目前已对174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完成了变更。6月份,对所有分散特困供养对象进行了供养意愿普查,其中9人要求实行集中供养,至6月底, 5名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对象已全部入住乡镇敬老院。从2020年12月1日起,我县所有特困人员住院护理费用已经全部纳入保险渠道解决。

主动办理落实“两残补贴”。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办理,在脱贫攻坚年度内,凡已经办理了残疾证的贫困户,不再要求必须由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才能享受两残补贴。6月底,在全县范围完成了“两残补贴”政策落实排查工作,针对2020年第2季度“两残补贴”发放后新发证的残疾人,共为100人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6万元,为184人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4万元。

救助资金发放及时。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资金,切实保障民政对象基本生活。截止12月底,该县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570.463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074.5093万元,特困供养资金1594.84万元,“两残”补贴785.16万元,孤儿定补68.5万元,价格临时补贴588.88万元。

临时救助受理及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解决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今年共下拨140万元小额临救资金到各乡镇,截至12月底,各乡镇使用小额临时资金106万元,救助1243人。同时,截止12月底,县民政局及时受理临时救助申请12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8.2万元。

流浪乞讨救助及时。健全救助网络,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依托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健全民政、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发放宣传手册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县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8人次,出动巡查车辆212台次,提供食品62份,棉衣、裤23件。

提前落实高龄津贴。为配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4月下旬泾县民政局制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11个乡镇在6月中旬前提前完成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间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审核工作。至今年6月底,共为全县11201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42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03.236万元。

建立三级孤儿走访评估保障机制。根据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评估,我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走访评估机制,做到重点困境孤儿及时走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每月走访、留守儿童每季度走访,同时建立了《强制性报告制度》,县按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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