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民政要闻

我市养老机构加强科学防疫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7 15:36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我市养老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实地督查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WS/T698—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实施科学防疫。

一是严格出入管理。全市养老机构近期原则上不接受外来参观、考察和访问,不安排志愿者进入开展聚集性活动,家属探视要预约管理、固定线路、固定区域。外卖、快递人员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外卖、快递物品外包装规范消毒。

二是加强日常防范。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内随时佩戴口罩;外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亮健康码并登记,并不得进入老人生活区;老人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养老机构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公共区域和生活区域每天定期通风、清洁、消毒。养老机构食堂一般不采购冰鲜冷冻食品,并做好采购物品的索票索证工作。

三是做好物资和人员准备。各养老机构最低储备30天用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并定期轮换。各县市区搭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服务队伍和技术指导队伍,并加密对各养老机构的防疫督查和指导。

四是开展每日监测。养老机构每日使用非接触式体温仪定期测量老人、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记录,每日观察询问老人和工作人员是否有感冒、发烧、腹泻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规范处置。

五是落实心理慰藉。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养老机构矛盾纠纷化解排查,组织开展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心理慰藉,正确宣传疫情防控形势,帮助老人消除负面消极情绪,保持健康向上的积极心态。(王书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