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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深化基层民主建设 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步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22 14:53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近年来,绩溪县以创新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为抓手,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深化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激活脱贫攻坚正能量,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党建引领,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绩溪县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村级治理模式。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以“四议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管理工作,探索加强基层协商的方法路径,切实保障了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强化村民监督权、决策权,保护农民群众切身合法利益。强化村民自治,创新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形式。

三治融合,严格村民自治规范。坚持自治、法治、德治全面结合,做到了内容全面、体系完整。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将诚信理念、善良风俗、明礼法治等精华引入到村规民约中,不断修改传统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抵触的内容。根据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和法律要求进行调整充实,把关切村民利益的规定写进去,焕发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新的生命力。

强化监督,巩固村民自治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了运作程序,强化了工作措施。由村民民主选举出本村有威望、群众基础好的人来担任村规民约执行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并严格制定完善了详细的监督规则,明确监督主体和监督职责。坚持人人平等原则和有约必依、执约必严、违约必究的方针,采用了表扬奖励、警示教育等多种手段,切实提升了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实效。(葛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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