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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民政局: 社保兜底工程助力脱贫攻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3 15:24 信息来源:绩溪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年。在两个100年交汇之际,绩溪县民政局严格按照 “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持续实现低保标准、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是确保两线合一,形成政策合力。联合民政、财政、扶贫、残联、统计5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及职责,确保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

      二是健全救助机制,保障基本生活。建立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和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及时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400/月·人提高到430/月·人,确保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相比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增长7.5%。针对今年物价上涨过快,全县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农村低保对象20193 -10月临时价格补贴31044人次47.38万元,确保贫困对象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过快受到影响。

      三是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实现稳定脱贫。对于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根据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对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落实健康脱贫政策;每月与扶贫信息数据对接,及时将低保人员相关信息反馈给扶贫部门,并对新增扶贫人口信息进行摸排,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于通过扶贫支持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按规定及时退出,全面落实贫困人口“渐退期”制度,实现其稳定脱贫。      

       截止12月底,绩溪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398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66人。下一步,绩溪县将进一步强化社保兜底的力度,牢牢守住民生底线,聚焦社会困难群体,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人。(绩溪县民政局  葛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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