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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民政局2018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30 10:58 信息来源:宣城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安徽省关于做好2018年民政民生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现将2018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到12月31日,全市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均已发放到位,1-12月共发放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 2645.81万元,覆盖20592名老人;78442名高龄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补贴,1-12月共发放高龄津贴2843.8万元;全市养老三级中心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建立7个县级居家养老指导服务中心;28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1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全市养老三级中心覆盖面达20%以上;城市社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配建要求,全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达90%以上;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1.81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9904张,护理型床位比例达47%;全市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有37家,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有37家。

二、主要工作做法

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最大程度地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会同市财政局、残联共同印发实施方案,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民政部门负责编制规划、制定标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财政资金,督促县级财政部门落实补助资金;签订民生工程责任书,确立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织牢织好民生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二是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强调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三是做好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开展民生工程宣传周,印制民生工程宣传手册;定期公开公示民生报表和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解读、来电咨询等工作。

三、主要亮点或特色

一是出台实施方案。印发《宣城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宣城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宣城市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宣城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等文件,注重政策创新、机制创新,为全市养老事业提供新助力;二是注重人才激励,出台《宣城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对从事养老服务共工作满3年的中等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3000元;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且未获得前款就业补贴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5000元;在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累积满5年、满10年的养老护理员。给于一次性岗位补贴;从事养老工作满5年但未满10年的,给于一次性岗位补贴5000元;从事养老工作满10年且未获得前款岗位补贴的,给于一次性岗位补贴8000元。三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市7个县区均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城市社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养老三级中心建设完成,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四是完善医疗服务。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敬老院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围绕提高医养结合水平和成效,增强农村敬老院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全面提升入住特困人员的医疗、护理水平。组织在全市91家农村敬老院设立标准化医务室,截至目前宣州区、广德县、郎溪县已完成标准化医务室设立。

四、取得成效

(一)养老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低收入老年人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衔接良好,互相配合,逐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老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高龄津贴、低收入养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政策的实施使公共财政更加向困难群体倾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效缓解了低收入老年人生活困境,提升了生活质量。

(二)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丰富老年人日常生活,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

综上,2018年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积极组织实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按时序进度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自评如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00分。

 

 

 

宣城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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