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张** | 浏览量 | 2936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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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申请低保户 | ||||||
信件内容 | 咨询:我爸妈有两个女儿,我和我妹现都已成家。我爸68岁,去年由于高血压突发脑梗经抢救生命保住但是已丧失生活能力,走路拄拐。我妈已多年患高血压和类风湿性关节炎。两人长年需要吃药。请问我爸妈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吗? | ||||||
来信时间 | 2020-05-19 19:48:29 |
回复时间 | 2020-05-20 11: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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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5-20 11:20:22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5-20 15:05: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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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民政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会根据您的情况按工作程序办理或给予答复。 |
回复时间 | 2020-05-20 11:22: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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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你好:你咨询的低保问题不是我局职能,建议咨询民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