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x** | 浏览量 | 5059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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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宣城市曲艺家协会成立问题上,大厅窗口人员交代不清,态度恶劣 | ||||||
信件内容 | 投诉:自年初,于合肥归宣,以平生之所学,欲报效家乡,遂成立宣城市曲艺家协会,无任何利益寻求,我协会筹委会多次至大厅缴纳材料,以材料准备不完善打回数次,每次前去,只说一样,余思之再三,贵单位不能一次将所缺材料告知?让我方工作人员一次次前往,何意,又给予单位地址,寄去之后告诉我所寄之处不对,若不对,为何要告知我地址?翘首以盼回信 | ||||||
来信时间 | 2019-08-01 14:55:41 |
回复时间 | 2019-08-05 11:2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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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民政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宣城市曲艺家协会申请成立登记,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取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批复文件。 2、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行,各类社会组织的登记事项均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公开发布,同时,我们还专门开通了“宣城社会组织信息网”,将社会组织各类办事指南同步在网页上专栏公开。服务对象前往窗口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均会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指南查询方式及有关注意事项。 3、协会经办人员前往窗口提交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均因关键材料缺失,未被受理。如未提供业务主管单位批复文件、注册资金未达到成立标准(该协会申请注册资金为壹万元),不符合法定条件。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并将所缺材料逐一列出手写给服务对象。 4、经办人未与工作人员确认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寄送了申请材料,工作人员确未收到寄件,并通过电话回复解释,建议其向物流公司查询签收人。 社会组织筹备成立期间,可能存在业务不熟悉、办事流程不清楚的情况,我们向社会组织经办人员提供了多种咨询方式,欢迎您随时与我们联系: (1)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563-2719631; (2)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电话:0563-3013080; (3)社会组织QQ群:210451012。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