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等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实际,市民政局起草了《宣城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5月25日前,就《宣城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发送至xcmzmsxx@163.com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宣城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民政局
2020年5月19日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等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实际,我单位向广大网友征求《宣城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截止5月25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